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第二条 投诉人对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进行投诉。第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第三章 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司法行政机关受理投诉后。第二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http://sfj.smx.gov.cn/6955/615828672/881830.html2021年05月27日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
第四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应当载明的内容、制作的规格式样、证号编制办法由司法部规定。执业证书由司法部统一制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颁发、注销或者换发、补发执业证书。应当于每年年初向司法部提出申领报告。并依照规定程序予以注销。由其按照规定程序交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由原发证机关公告注销其执业证书。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注销、作废的执业证书销毁。报司法部备案。
http://sfj.smx.gov.cn/6955/615828672/881833.html2021年05月27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审计机关按照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监督。第二节 公众参与 第十四条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决策承办单位或者组织听证会的其他单位应当提前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第十八条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研究论证。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组织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第二十八条 负责合法性审查的部门应当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http://sfj.smx.gov.cn/6955/615828672/881818.html2021年05月27日
公证程序规则
第四条 公证机构应当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对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第二十九条 采用询问方式向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证人了解、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由其委托办理。
http://sfj.smx.gov.cn/6955/615828672/881827.html2021年05月27日
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核发、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证件。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 第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申领或者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 第二十条 行政执法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http://sfj.smx.gov.cn/10285/615828672/881854.html2021年05月27日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第九条 受理机关应当自统一受理之日起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第三章 审核认定和证书颁发 第十一条 司法部应当自收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核查报告等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延长期限的理由以司法部公告统一告知申请人。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由司法部依法予以撤销。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http://sfj.smx.gov.cn/6955/615828672/881821.html2021年05月27日
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受委托执法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中。 第六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方式等事项依法公开。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应当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条件。 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将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和受委托的事项向社会公布。对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省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http://sfj.smx.gov.cn/10285/615828672/881851.html2021年05月27日
关于转发《河南省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和《中共三门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 <三门峡市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 》(三法〔2020〕6号)要求。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开展行政裁决工作。现将《河南省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转发给大家。请结合实际。请及时与市司法局联系。 三门峡市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
http://sfj.smx.gov.cn/21325/615827808/881128.html2021年05月26日
关于公布全市律师 公证 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受理举报投诉方式的公告
关于公布全市律师 公证 司法鉴定行业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受理举报投诉方式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全市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渠道。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等行业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律师行业 电 话。smxlsxhmsc@126.com 公证行业 电 话。smxggk@163.com 司法鉴定行业 电 话。0398-2817121 电子邮箱。
http://sfj.smx.gov.cn/1436/615826944/880462.html2021年05月25日
市司法局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
市司法局召开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局机关和同创单位40余人参加了会议。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焦林生同志主持。会议传达了《三门峡市司法局2021年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龙治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对市司法局2021年的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创建文明单位。既是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文明单位创建的任务分工。
http://sfj.smx.gov.cn/1442/616088736/1006090.html2021年05月22日
三门峡市司法局举办党史知识测试活动
为深入学习百年光辉党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三门峡市司法局精心策划组织开展了党史知识测试。机关全体干警、二级机构、部分党员律师代表等100余人参加测试。通过这次测试活动。在全体党员干部间再次掀起了党史学习热潮。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及时性的认识。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行的目的。全面检验了党员干部对党史学习教育的学习成效。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创造了良好抓手。
http://sfj.smx.gov.cn/1443/615820032/875176.html2021年05月17日
三门峡市司法鉴定机构目录
三门峡市司法鉴定机构目录(1)(1)(1)(1).doc 。
http://sfj.smx.gov.cn/1436/615985920/961690.html2021年05月14日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2021.4.30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pdf 2021.4.21三市监文〔2021〕117号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pdf 。
http://sfj.smx.gov.cn/6070/616104288/1012573.html2021年04月30日
三门峡市公证机构目录
三门峡市公证机构目录(1).doc 。
http://sfj.smx.gov.cn/1436/615989376/963259.html2021年04月30日
三门峡市司法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司法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http://sfj.smx.gov.cn/1436/615796704/864202.html2021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