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动三门峡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169号)“规范性文件应当每隔2年进行一次清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三门峡市实际,三门峡市司法局起草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特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建议,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就有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开征询意见时间截止:2021年12月29日。人民群众、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市司法局网查询、下载征求意见稿,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来信来函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398-2817128
来信请寄:三门峡市湖滨区永兴街中段三门峡市司法局法制审核科
邮政编码:47200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
三门峡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4:拟剔除目录继续执行的市政府非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docx
附件1: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拟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