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的“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公示
关于对拟推荐的“河南省人民满意的
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公示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233号)要求,按照评选标准,经过逐级推荐申报、广泛征求意见、层层审核把关、集体评议审核、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会议研究等程序,拟确定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分局涧河派出所等2个单位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推荐对象,刘亚哲等5名同志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受理电话:0398-2927266 ,0398-297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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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中段市委政法委
邮政编码:472000
附件1:三门峡市拟推荐的“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名单
附件2:三门峡市拟推荐的“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主要事迹
中共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员会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
20210926附件1:三门峡市拟推荐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名单(1).doc
20210926附件2:三门峡市拟推荐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主要事迹(改))(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