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8个司法所喜获“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荣誉称号
近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命名“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的决定》,我市湖滨区司法局涧河司法所等18个司法所喜获“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荣誉称号。
2020年以来,三门峡市司法局在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以组织机构正规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业务建设绩效化、基础建设标准化和所务管理规范化为总体建设目标,强力推进司法所星级创建,着力解决司法所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造了亮点,形成了特色,全面提升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水平。一是破解“车辆”保障难题。年初,三门峡市政府出台了优先采购速达电动车作为公务用车的政策。市司法局紧抓机遇,主动作为,积极向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了1500万购车资金及车辆入编入户的政策支持,顺利完成了100辆电动汽车采购,彻底解决了78个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问题。二是破解“人员”配备难题。市司法局与市编办联合开展司法所编制使用情况督查,督导司法所编制实名管理、人编对应,开展借出人员专项清理行动,提高司法所编制的使用效能。在此基础上,各县区采取机关干部下沉、增加事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职人员等方式,先后选派173人充实司法所力量,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1名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至少3名正式在编人员,至少1名社区矫正专职社工,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三是破解“场所”建设难题。市司法局将临街三层1200余平方米门面房收回,无偿提供给湖滨区司法局用于司法所建设。在市司法局的带动下,各县市区司法局通过置换、改建、划拨等方式大力开展司法所建设。义马市投资60多万,将司法所面积增加到540平方米和420平方米;卢氏县沙河乡政府出资50万元在原址重建新建司法所面积达到360平方米;渑池县通过房屋置换方式,使全县80%的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