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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29 16:51 来源:法制审核科 作者:

 

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阴高松、赵超宇、王润泽、李明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现状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各项规定,我市多措并举,切实将法律顾问制度落到实处。

(一)完善制度。2015年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三政〔2015〕41号),明确要求2015年底市县两级政府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底,实现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行政村等都要法律顾问;其附件《三门峡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规定了法律顾问聘任、培训、考核、奖惩等机制,规定法律顾问履职范围、程序和方式。2021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要求,我市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选优配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的主体、对象、范围和方式,明确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发挥作用的重点领域、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明确了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制度、管理主体和方式、考核和奖惩措施,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

 (二)设立机构。市、县级党委、政府均专门设立法律顾问室,专人负责开展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工作,其中,政府法律顾问室设在司法行政系统,负责指导监督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市政府法律顾问室设在市司法局,专门配备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其中2名为公职律师。市委法律顾问服务室设在市委法规室,有2名工作人员。

(三)落实管理措施。

1.认真做好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市县级政府及大部分的政府部门,均能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聘任标准和程序聘请专家学者和律师等参与工作。部分政府及部门符合公职律师条件的也已吸收担任内部法律顾问。近年来,市、县(区)两级法律顾问不断充实完善、发展壮大。

2.严格开展年度考核。省依法行政督导平台将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其中,每年考核一次,要求各级各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目前,法律顾问已广泛参与我市各项政府事务,在文件合法性审核、涉法重大事项处理、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等事项中,要求必须有法律顾问参与。

3.积极推进审查备案。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开展法律顾问聘前审查和聘后备案。按照《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指导监督工作办法》(豫司文〔2023〕12号),要求各单位切实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前提交审查,聘后报送备案。目前已事前审查11件,备案10件。其中,卫生计生系统已基本审查备案完毕。

4.积极开展统计分析。为更好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三门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工作实际开展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调研工作,经统计分析,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思考并在逐步的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

(四)经费有保障。市县级政府法律顾问的经费已纳入本级财政予以保障,部门主要通过签订外聘法律顾问合同明确费用。

截止2022年底,市本级81家党政机关中有53家聘请法律顾问,占比65%;其中内聘法律顾问45人,外聘律师54人,外聘法学专家6人,外聘律所16个。其中,市政府共聘请法律顾问12人(三政办〔2021〕23号),于2022年3月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期两年;市司法局共聘请法律顾问13人(三司〔2022〕24号),于2022年5月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期两年。全市共有党政机关459家,有239家已聘法律顾问,占比52.1%;其中,内聘法律顾问54人,外聘律师237人,外聘法学专家7人,外聘律所78个。

二、存在的问题

1.对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单位主要领导法治意识不强,对法律顾问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单位财政保障不到位,客观上存在聘请法律顾问数量少、比例低,走形式聘法律顾问应付检查等的情况。

2.顾而不问情况突出。部分单位对法律顾问聘而不用,有的甚至只发聘用通知,不与法律顾问签订合同,也不开展聘任前置程序,单位各类涉法事项也不请法律顾问建言献策与把关,法律顾问制度形同虚设。

3.事后补救问题较多。部分单位事前不重视法律顾问的审核把关作用,不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或者征求后不采纳也不说明原因,事后出现问题才想起补救,导致本可避免的风险存在,造成一定的损失。

4.经费保障不到位。部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想聘请顾问却没有经费。部分法律顾问因无法获得报酬或报酬较少,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多措并举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程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宣传,营造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的浓厚氛围;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及各部门支持,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创造良好环境。

2.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指导监督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通过微信工作群、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开展法律顾问聘前审查和聘后备案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聘任情况,确保法律顾问工作不断档。近期我们将开展对2023年度法律顾问聘任情况的统计,并根据统计分析的结果有针对性的开展督促检查。

3.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要求各单位编制法律顾问工作台账,明确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事项的范围、要求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涉法事务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4.强化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中的法律顾问考核项目,细化考核指标,并要求提交法律顾问聘任通知、合同协议、工作台账、意见材料、报酬支付、考核备案、经费保障等材料,用以检验相关部门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真实性。同时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纳入其年度考核内容,规范其参与法律顾问工作的行为。

法律顾问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我们将继续把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实施作为法治崤函工程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会商协作机制主动沟通情况抓好各级党政机关的职责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

 

 

                                    2023年6月14 

 

联系部门及电话:三门峡市司法局   2817128

联系人: 张静  侯宜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