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考区关于现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注意事项
一、集中受理材料时间
12月25日至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请申请人按照网上预约的现场办理日期前来办理。
二、受理地点
三门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永兴街与虢国路交叉口向东20米路北)。
三、现场需提交审验的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有效期须在2025年2月28日之后)。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以现役军人身份报考的申请人,除提交居民身份证外,还需出示本人有效现役军人身份证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 “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 “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证件照片。三门峡考区实行电子化扫描审核,不再提交证件照片。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户籍或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原件。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5.已取得B类、C类证书人员,申请A类资格证书时须上交B类或C类证书。
四、现场初审流程
1.到现场后,申请人先到叫号机前领取号码排队等待。
2.叫到号的申请人,请将二代居民身份证、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申请人的户口簿交给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并等待扫描、核验。
3.检查申请材料信息无误后,申请人签名。
4.申请人领取受理单。
五、温馨提醒
1.申请人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学历证书信息等内容的,须出具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格式证明。
2.“学习情况、学历及其证明”“有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有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五、六、七、八、九条规定情况”栏必须填写清楚,不得遗漏。
3.申请人须本人按预约时间携带相关材料现场办理,不得代办。
4.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待河南省司法厅通知后另行告知。
5.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司法部公告。
咨询电话:0398-281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