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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门峡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6-27 10:51 来源:局政治部 作者:

中共三门峡市司法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6日至12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提升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坚持标本兼治,从严从实、高标准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落实见效。根据反馈意见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分解细化出36项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了6名责任领导,16家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93项,召开专题督导推进会5次。截至目前,32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4个问题正在整改,整改完成率88.8%。出台相关制度16项,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回头看”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责任追究等专项治理工作2项,组织专项问题约谈会2场次。整改落实情况具体如下:

反馈意见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推动引领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

第1项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严格贯彻落实《三门峡市司法局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第一议题”制度的落地落实,并将学习研讨作为党委“第一议题”学习的重要形式,每次学习内容经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由局办公室提前两天将学习材料送至与会人员进行学习思考,在“第一议题”学习结束后,由局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谈学习体会和落实举措,确保集体研讨有思考、有深度、有见地,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今年以来,已开展“第一议题”学习8次。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全局集体政治学习计划,每年至少进行2次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研讨,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确定学习研讨主题,将学习与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防止抄袭和学用脱节,强化学用结合。今年以来,已进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局机关每周集体政治学习12次,3月28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行了学习研讨,局党委书记、局长领学,局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三是加强对局属二级机构政治理论学习的监督指导。加强对所辖二级机构和律师行业党委政治理论学习的指导和督促,要求二级机构及律师行业党委制定政治理论学习方案和计划,列明学习时间和内容,至少一月开展集体学习一次,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每周局机关集体政治学习,其他人员参加机构内部学习,局政治部定期对二级机构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学习频次和学习效果。

第2项问题:法治宣传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指导工作。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常态化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党校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必学课程,不断提高全市领导干部队伍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理论测试,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一季度组织服务型行政执法理论测试两轮(次),收效良好。二是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出台《三门峡市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修订完善《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市级62个部门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落实了260余部法律法规的普法责任单位,明确各单位普法职责及普法重点内容、对象、措施和步骤,全方位凝聚普法工作合力。出台《三门峡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办法》,从4个方面18个单项指标对普法成员单位进行年度履职评议,实现“谁执法谁普法”考核全覆盖。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制定《三门峡市2024年度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积极拓展普法平台,与三门峡日报社合作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开通市司法局官方抖音号“三门峡司法行政”,逐步开设“司法资讯”、“律师说法”、“崤函普法”等栏目,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载体,市县联动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拍摄短视频、微电影、抖音直播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新媒体普法活动,将传统媒体宣传和新媒体创新宣传结合起来,打造全媒体普法宣传矩阵。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建立普法提示函制度,对普法责任单位进行年底履职评议,督促责任落实,努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第3项问题: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法治三门峡建设工作。立足职能,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抓总、统筹谋划作用,制定《三门峡市2024年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方面安排部署,召开协调小组联络员会议,学习《中共三门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三门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充分调动协调小组积极性,推动协调小组各项机制落地落实。目前,一季度联络员会议已经召开。要求每季度召开1次联络员会议,每年协调小组内部至少召开1次会议。4月30日,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听取2023年度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2024年度工作打算,统筹谋划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审议研究2024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强化法治建设考核。认真学习研究省委、省政府《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和《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省考核实施方案》,严格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分解工作任务,明确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督促相关单位按照时间节点上报考核资料,确保考核排名上升。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市司法局积极协助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与灵宝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大王、阳店两个镇行政执法权问题,示范区管委会与灵宝市政府已进行了对接协商。4月23日,市政府召集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灵宝市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召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王、阳店两个乡镇行政执法赋权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灵宝市政府对大王、阳店两个镇进行行政执法赋权,并明确灵宝市、示范区双方权责,从源头上解决了大王、阳店两个镇的行政执法赋权问题。

第4项问题:局党委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存在“过关”思想,有松松劲、歇歇脚的懈怠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学习研讨,提高思想认识。利用第一议题、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持之以恒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讲话、指示的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讲话、指示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切实提升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重要性的认识。一季度再次专题学习《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二是强化工作落实,提高巩固成效。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作为长期持续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推进,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认真落实所承担的具体任务,将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与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相结合,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第5项问题:推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措施不具体,效果不显著。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狠抓贯彻落实。局党委再次专题学习《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要求将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长期坚持,明确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为负责领导,局政治部牵头开展,高站位、细部署,认真学习上级相关部署文件,细化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常态化推进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全员政治轮训、英模选树等工作,确保工作实效。二是强化建章立制。对现有制度进一步梳理,从市级层面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真正用制度形式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此次整改要求各整改责任部门重视建章立制,目前已建立出台各项工作制度16项,有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开展。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扛牢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好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全面加强从严管党治警,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严肃纠正处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注重廉洁自律教育,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制定“政治坚定、严谨高效、纪律严明”十二字警示标语,长期打在局机关大厅显示屏上,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自觉规范自身言行,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第6项问题:依法治市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参谋助手作用。市司法局党委每月研究重大法治事项2次,持续强化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安排,落实向省委报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制度,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已向省委报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意见的各项要求。印发《2024年度三门峡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三门峡市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要任务举措分工方案》《三门峡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4月30日,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听取了2023年度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2024年度工作打算,统筹谋划安排了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全力加强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新一届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对标先进,2023年6月组织专班人员到濮阳、平顶山等先进地市考察学习创建经验,寻找差距、明晰思路,并报市领导研究。2023年6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7月21日市委常委会分别对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目前已转入常态化建设阶段,下一步将强化落实日常督导和专项督察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各单位依法行政决策等创建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督导和专项督察,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实落细。三是强化立法服务大局意识。积极报请市政府制定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征集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法律顾问对征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进行审核论证,拟订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报请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批准公布。2023年10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已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三政办〔2023〕26号)。积极主动开展市政府规章立法调研选题,从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中选取一些亟需立法项目,扎实深入开展政府规章立法调研。2023年3月15日,组织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的立法调研,深入灵宝市、渑池县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形成立法可行性报告,2023年4月27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已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条例草案。2023年10月27日,组织开展2部市政府规章《三门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三门峡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立法调研,深入湖滨区听取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代表等的意见建议,实地调研湖滨区西苑小区、银河苑小区、老火车站附近等地居民住宅区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消防设施建设情况以及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情况等,通过立法调研,为修改完善两部政府规章奠定了坚实基础,2023年12月27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已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两部政府规章。

第7项问题: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主动融入、参与全市发展大局,全面履行依法行政指导监督职责,精心组织开展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按照《三门峡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确定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在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三门峡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三门峡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明确了2024年市县乡三级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职能,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努力推进依法决策、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等34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拟定全市法治三门峡(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通报,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迎头赶上,确保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向纵深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回头看”和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结合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对行政执法问题和败诉案件较多的陕州区应急管理局、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陕州区自然资源局、渑池县自然资源局、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家单位进行约谈,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人员全程监督,有力督促市县两级51家行政执法单位做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回头看”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共追责行政执法人员117人,其中批评教育102人,诫勉谈话6人,约谈6人,警告1人,调离执法岗位2人。着力推动建章立制,市县两级51家行政执法单位共累计建立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以及规范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部执法监督、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224个,进一步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每月开展矫正对象走访活动,对其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做到“五个清楚”即:矫正对象现实表现清、活动范围清、家庭情况清、经济来源清、社会关系清。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矫正对象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集中学习、公益劳动、集中宣告等制度,严查矫正对象手机定位,随时掌握其去向动态,截止目前没有不按时报到、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在各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推广建立矫正心理室,目前已在渑池县司法局、灵宝市司法局建立矫正心理室,针对不同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和心理特点制定个性化心理矫治方案,有针对性地实施社区矫正管理,确保监管工作规范有效。每季度开展执法监督专项督导,主要督导内容是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况以及对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活动轨迹、生物验证、到所报到频率、学习教育、思想报告和活动的情况等,收效良好。四是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局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谋划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行业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促进行业发展。2024年2月,印发《三门峡市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2024—2027年)》,拟定《三门峡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公证管理工作的意见》,向各公证处发出《关于公证行业提升服务质量的倡议书》,对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和公证行业结构布局及未来发展进行统筹规划,促进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行业监管,2024年2月,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3月18日至31日,组织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根据《三门峡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行业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全市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进行信用等级分类并在市司法局官网进行公告,促进各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依规执业。3月20日,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律师行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督促律所及律师依法依规执业,提升办案质量。3月25日至4月12日,组织开展全市律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工作,从律所管理、律师执业情况、参与社会公益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建立投诉工作台账。加大法律服务资源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市律协青年工作委员会作用,通过举办辩论赛、召开学习分享会等方式,助力青年律师提升综合能力,2024年4月30日,举办了“争锋杯”刑事辩论赛决赛,有效提升青年律师的业务理论水平和法律服务技能。充分发挥律师参政议政作用,全市律师中共有35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代表委员积极参与立项论证、立法调研、立法评估等,共提交议案、提案70余份,为法治三门峡建设建言献策。2024年一季度,全市新增律所1家,新增青年律师13人,2023年度全市律师行业共办理各类案件11676件,业务量同比增长12.4%。  

第8项问题: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短板弱项较多。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省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创建示范点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求,高标准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新建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重新选址在永兴街与虢国路交叉口天平大厦一楼,占地面积约500余平方米,历时1个半月筹建完成,于2023年12月21日正式启用,打造“综合性、一站式、标准化”法律服务模式,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并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汇聚、平台功能优化提升、工作机制协调高效、服务供给丰富拓展、组织保障坚强有力的建设目标,被省厅评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创建示范点。二是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加大各协调小组与市委市政府重要部门之间常态化联动力度,常态化开展协调小组会议和联络员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联络员会议,总结季度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目标任务,每半年召开1次协调小组会议,听取主要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法治事项,推动《中共三门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中共三门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落地。加大“一规划两方案”落实力度,市委依法治市办充分发挥督察职能,跟踪督导“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2023年10月10日至25日,成立四个督导组,对全市“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中期评估,经评估,《法治三门峡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共123项重要举措,目前已完成75项,《三门峡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共25项重要举措,目前已完成11项,《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共78项重要举措,目前已完成32项。下一步,将与2024年“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督导”相结合,持续开展常态化督察,确保2025年“一规划两方案”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大对基层司法部门推动基层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指导力度,出台2024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将“推动司法所加挂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落实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纳入要点重要内容,成立督察组,赴各县(市、区)督导检查,推动《关于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有效落实,于4月底完成挂牌任务,逐步提升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占比,不断提升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能力水平。三是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及动态管理工作。市司法局主动加强与市政府办和各县(市、区)的沟通联系,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在官网公布,共同推进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内容合规。2023年12月市政府政策法规科起草《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市司法局从听证参加人、备案程序及是否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方面提出了合法性审查意见。该文件于12月29日制定出台并在政府网站公布,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市政府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市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市政府办按照决策事项目录拟定有关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研究论证,拟定年度决策事项目录。目前,市政府已在政府网站上专门设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专栏,设定决策事项目录、听证事项目录、决策通知公告、决策草案解读、决策意见征集反馈等专项。市政府及各县(市、区)共计9家单位已制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在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公开公布,市县两级政府办正在起草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第9项问题:法治服务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不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推进法治涉企服务指导工作。组织律师行业持续开展千所联千企、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服务企业活动,联合市律协成立涉企法律服务团,以“三个一批”企业为主要对象,定期深入相关企业进行走访座谈,通过实地走访、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开展情况摸排,全面掌握企业法律服务需求、风险隐患特点等基本信息,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投资融资、劳动用工等方面进行深度“体检”,出具法律体检报告,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进行风险排查,紧扣企业发展“痛点”,提供发展建议、纠纷排查、法律救济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法律问题。2023年全市律所实地走访企业273家,举办法治讲座163场次,开展“法治体检”活动119次,提出风险分析及法律意见831条。2024年一季度,全市律所实地走访企业19家,开展法治宣传及政策宣讲22场次,进行风险分析14次,参与纠纷化解20件,为33家企业开展了企业合规知识培训,有效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融入社会生活。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2024年先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通知》和《三门峡市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满意度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融入社会生活,努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活动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紧盯行政执法的源头、程序和结果,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努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养,依托甘棠政务开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系统”,运用“互联网+”实现全员学习培训考试;常态化组织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微宣讲、走基层”,切实提高基层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大规范活动、防范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活动,聚焦涉及市场主体行政执法行为,采取监督检查、案卷评查、问题纠查等方式深入解决各领域执法问题。制作依法行政调查问卷,要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每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自评;试点建立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征集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行政执法问题。打造服务型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从源头上治理易发多发违法现象。三是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围绕三零创建和常态化“六防六促”,组织开展“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平安三门峡”人民调解提质增效专项活动,指导调解组织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就地化解纠纷。指导县区依托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县级人民调解中心,打造集成化、专业性、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四是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控,引导全市法律援助人员高质量开展案件办理工作,进一步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度法律援助优秀案件评审现场会,邀请法援案件质量评估师进行专家评审,经过严格评选,推选出14件优秀案件26件良好案件,相关案件承办人员办案思路清晰缜密,方式方法得当,制作的辩护词或代理词论述全面、逻辑严密、法律适用准确,辩护或代理意见全部或主要观点被采纳,或是通过调解有效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优秀法律援助案件以案释法、宣传法治、促进法治的作用。

第10项问题:互联网阵地管控有缺失。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积极更新维护对外宣传平台。定期发布宣传信息和政务公开内容,认真落实《三门峡市司法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步”和“三审三校”制度机制,严把外宣信息审核质量关,发挥好宣传平台应有作用。

第11项问题:强戒所建筑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预计2025年底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由于强戒所所处地理位置属于级湿陷性黄土地质,常年雨水冲击,特别是2021年7月中旬三门峡地区遭遇持续强降雨天气,场所出现严重内涝,造成强戒所管理区北围墙和戒毒人员餐厅地基下陷,形成建筑安全隐患。二是及时采取安全预警措施。自2021年10月11日发现建筑安全隐患后,强戒所高度重视,立即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安全预警,设置警戒隔离区,利用警戒线在管理区东侧距离原围墙内侧15米处设置警戒隔离区,调整监控摄像头无死角监控警戒隔离区,加强警戒巡逻,由警戒科和大队执勤干警组成巡逻队,每半小时巡逻一次,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实时关注该区域,严禁所内人员接近警戒隔离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三是积极着手开展危房改造工作。组织权威部门进行勘探检测,2021年11月委托郑州共图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生产车间、餐厅等建筑进行安全性等级检测,等级为Dsu级,建议:“停止使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加固或拆除重建)。”2022年5月再次委托河南翔盛建设工程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生产车间、餐厅等建筑进行安全性等级检测,等级为Csu级,建议:“应及时采取纠偏、加固措施”。2024年3月强戒所积极联系设计部门进场,委托上海新建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生产车间、餐厅维修加固工程进行施工设计,提出可行性整改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按要求完成立项、招标等工作程序,并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尽快开工。目前正在等待设计方案审核通过,计划2025年底完成危房改造工程。

第12项问题: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增强保密意识。制定《三门峡市司法局保密工作制度》,组织全员学习该制度及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特别是加强重点涉密岗位工作人员保密安全教育,已组织机关全体人员签定保密责任书。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相关保密规定。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保密管理,对局加密计算机重新进行更换,按照保密局要求,配齐保密插座、电源等设备,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加密计算机的管理工作。规范文件档案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文件运转和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文保密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公文收发、传递、借阅、清退、归档和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登记、签字手续,严禁公文随处丢放,对涉密文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传达处理,限制知悉范围,不随意扩散、复印。做好会议保密工作,规定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需向办公室提前报备,会前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凡传达秘密文件,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示办理,不擅自扩大传达范围,会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第13项问题:强戒所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建章立制。制定《三门峡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各科室重新厘定岗位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做好平时管理。考核办法下发后针对岗位履职、监控值班、工作纪律等考核内容进行现场督导考核,以书面通报形式在全所公示。二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工作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成立党总支书记、所长为组长,党总支委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政治处、管理科、警务督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党总支纪检委员、副所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所警务督察室,由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包括组织集中学习、业务技能训练、综合素质考核等内容的详细整治活动方案,对全所干警进行集中作风整治和考核。经集中整治作风纪律明显好转,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两会”安全稳定督导组到三门峡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现场督导调研时,带队省戒毒局领导对强戒所工作作风转变给予肯定。三是积极协调处理市检察院巡回监督发现的工作不规范问题。强戒所积极与检察院沟通问题存在原因,并在检察院组织的问题协调会上厘定,造成工作不规范主要原因是在执行制度中存在与决定戒毒的公安机关、接受解除戒毒人员的街道社区等机关衔接职责不明确形成的问题。针对制度衔接不到位问题,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到其它地市强戒所进行调研,形成了加强协调联动推动强戒所、公安机关、街道社区工作衔接的相关意见,并采取由检察院实时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工作协调会的工作机制,避免相关问题再次发生,对此,强戒所将积极予以配合落实。

反馈意见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司法系统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仍需加强

第14项问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组织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学习新制定的《三门峡市司法局党委“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程序、报备范围进行严格要求,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对本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规范局党委会议题报备程序。做好对拟提交局党委会审议议题的前置审查,对涉及“三重一大”未报备的议题一律责令其履行报备程序后再提交党委会审议,今年以来,已报备“三重一大”事项15件,报备率100%。

第15项问题:制度建设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出台《三门峡市司法局党委议事规则》《三门峡市司法局党委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各方面监督,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监督职能,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二是加大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力度。局党委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对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4月1日局党委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审议制定了《三门峡市司法局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三门峡市司法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4月16日,召开全局2024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23年度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传达了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目标责任和工作举措,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第16项问题:责任落得不细不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大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力度。局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汇报,拟定于6月份通过党委会形式开展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汇报。每季度对班子成员开展1次廉政谈话提醒,每年对计财科、政治部、社区矫正管理科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1次廉政家访。二是加大班子成员分管责任落实力度。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季度对分管同志进行一次廉政谈心谈话,进行廉政提醒,及时了解掌握干警婚姻、家庭等情况。制定印发《三门峡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谈心谈话的通知》,4月9日开始在全局分层分级开展了谈心谈话。

第17项问题:廉政风险防控开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局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及全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专题分析研判,4月1日,局党委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实行清单化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二是加强防控力度。主动接受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各方面监督,进一步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积极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今年以来,共接办派驻纪检组转来的线索5件,在办理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确保不再出问题。

18项问题:督促推动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执行。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纪律处分执行相关规定的学习,由机关党委牵头负责,利用每周四集体政治学习日,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目前已开展学习2次。定期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各项处分执行到位,目前已对之前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全部进行自查,未再发现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情况。二是对未执行到位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强戒所对刘某某处分后因工资审批程序拖延的应扣工资一次性扣除,同时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纪律处分执行相关规定的学习。定期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各项处分执行到位。

19项问题:纪检监督责任履行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充分履行纪检监督责任。经常性和派驻纪检组沟通协商监督工作,制定阶段性监督检查计划,建立监督工作台账,实行台账化管理,监督检查后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强化闭环意识,做到有部署有落实。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明确监督重点,将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公共法律服务等作为重点监督领域,定期联合派驻纪检组开展专项监督。2024年3月,对市仲裁事务中心进行了监督检查,下一步,计划联合派驻组对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公正文明执法。

第20项问题:仲裁事务中心偿还借款票据不规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预计2024年底整改到位。一是加强往来款项管理。根据局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定期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情况(清理前账面明细和挂账时间、已清理数额、清理后账面明细)及时报局财务部门,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二是严格规范单位经济活动秩序。严格执行预算控制原则,不办理无资金来源、无预算或超预算暂付款业务。严格执行及时清理原则,所有往来款项及时清理、及时核销,避免长期挂账。对《三门峡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明确要求各办事处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范票据管理,禁止负债运行,避免造成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第21项问题:占用二级机构部分资金。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预计2025年底完成整改。局机关已制定计划,压缩开支,分批偿还二级机构借款,于2025年12月31日前还清。

第22项问题:财务支付票据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财务监管机制。严格按照《三门峡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把财务支出程序,规范票据管理,对于不合理、不规范票据坚决不予入账,严格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发生。二是完善内审内控制度。加强内审内控制度建设,定期聘请专业会计机构对二级机构财务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反馈意见三: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基层组织与干部队伍建设仍有不足。

第23项问题:局党委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精心准备第一议题,保证学习内容的全面性、系统性、时效性,结合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安排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相关内容,2024年一季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了3次集中学习研讨,3月份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专题研讨。二是加强理论宣讲。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委班子成员通过讲专题党课、司法行政业务大讲堂、党的创新理论进基层宣讲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教育,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在学通弄懂、真学实用上下功夫,2024年一季度举办业务大讲堂2期,领导干部讲党课2次。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制定《三门峡市司法局工作协作制度》,明确业务科室协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AB角制度等协作配合制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配合意识,构建上下、部门、条线统筹协调、有序衔接、联动配合的工作格局,凝聚整体合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效发展。

第24项问题: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组织生活。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一季度,各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二是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求参会人员坚持兰考标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在1月份召开的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自我批评,接受支部党员的批评建议。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机关党委联合派驻纪检组定期对各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经检查,一季度各支部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实较好,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组织生活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

第25项问题:未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命事项守则》等政策法规。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制度。2024年初制定出台《三门峡市司法局党委议事规则》,组织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明确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命事项守则》等政策法规。要求班子成员认真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在研究涉及干部任免、财务支出、司法行政事业长远发展等重大问题时,认真落实回避制度,符合回避要求的人员和非党委成员不得参与研究,会议研究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按要求做到逐人审议表决,做到集思广益、民主决策。在巡察结束后开展的两次选人用人工作中,已按要求落实相关议事规定。

第26项问题: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切实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4月1日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对2024年度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二是高标准谋划推动机关党建工作。4月16日召开2024年度全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印发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建目标积分管理和党员目标积分管理考评办法,对全局的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健全责任体系,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扎实开展。

第27项问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学习培训,指导各支部进一步学习“三会一课”制度相关规定,完善相关记录,扎实规范落实。是加强监督检查。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各支部限期整改,一季度已检查。

28项问题:党总支换届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完善党组织建设管理台账。建立党组织设置台账,对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实行台账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各党组织成立时间和应换届时间节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严格执行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提醒制度。机关党委对到期应换届的党组织及时进行换届提醒并督促指导其完成换届选举,2023年12月市强戒所党组织已完成换届选举,目前局属各党组织不存在超期未换届情况

29项问题:党支部“五星级”提质达标创建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有明显进展,阶段性完成并持续整改。一是加强培训。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及培训会,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创建工作要求,提升创建水平,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二是明确创建任务。2023年全局新创建“五星级”提质达标党支部4个,还有2个党支部未完成创建工作,目前已将这两个党支部纳入“五星级”提质达标创建计划,督促其扎实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确保创建成功,实现2024年创建率达到100%。

第30项问题:干部队伍专业化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知识分子制度。制定出台《三门峡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联系知识分子制度》,重点加强对律师行业人才的联系和培养,积极培养法律专业领军人物,定期联系看望慰问知识分子和拔尖人才,对其进行年度考核,促进人才发挥作用。2024年4月初市司法局成立考核组,前往河南宇萃(三门峡)律师事务所完成对律师行业拔尖人才年度考核工作,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其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及服务基层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形成了考核情况报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批。二是加大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有计划地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力度,重点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积极引导鼓励系统内中青年干警参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占比,从而大力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程度。2024年1月份局机关提拔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为9名年轻同志晋升职级,局党委书记、局长专门对这些同志进行了个别谈话,要求他们加强学习意识,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努力提升法律专业水平,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打好基础,此举极大激发了年轻同志奋发向上的热情,目前局机关部分年轻同志已开始积极备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第31项问题: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预计2025年6月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开展选人用人工作,2024年4月制定出台《三门峡市司法局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办法》,对任职期满考核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选人用人各环节工作严格按规范操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组织严密,程序合法。二是加强干部配备工作。根据干部轮岗交流有关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定期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2024年4月,对局机关7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有效促进工作发展。

第32项问题:日常管理监督有缺失。

整改情况:有明显进展,阶段性完成并持续整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干部选拔培养和监督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和监督组织人事工作。2024年3月,制定出台《三门峡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补充规定》,对人员请销假、外出报备、工作考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落实,确保制度执行到位。2024年4月,制定出台《三门峡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的人员范围、具体条件、开展程序、实施办法、纪律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有效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程度。二是加强借调人员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三门峡市司法局借调人员管理规定》,制作《借调函》,对借调程序、时限和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待遇、考勤、考核、评先评优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借调工作。下一步,将根据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职能转变趋向,对强戒所干警进行合理分流安排,一部分安排参与警力下沉工作,前往各县(市、区)司法所开展工作,一部分安排到局机关开展工作,从而解决人员长期借调问题。

第33项问题:组织人事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进行纠错。开展全局干部人事档案“回头看”工作,组织人员对全局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认真审核,对有错误的地方进行纠正,制定纠错表,放入人事档案“散材料”中,作为佐证说明。二是加强组织人事部门作风建设。严格组织人事工作作风,调整政治部工作分工,组织人事工作原来由一人负责,现调整增加一人,由两人共同负责,以便互相协作、互相监督,防止出现错误疏漏,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组织人事工作。制定出台《三门峡市司法局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指定专人管理档案,定期对档案目录进行更新,做好档案材料及时归档工作,明确组织人事工作必须形成层层汇报、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的工作模式,确保不再出现错误。

反馈意见四:落实整改责任不够扎实,推动巡视巡察、审计整改有差距

第34项问题: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局党委整改主体责任。2024年1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对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1月25日,及时召开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传达学习了《关于巡察市司法局党委的反馈意见》《三门峡市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工作提醒》《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等文件内容和精神,要求全体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工作任务,以高度的自觉推动巡察整改工作。1月29日,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组织专人起草整改方案,紧盯整改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措施。2月26日,局党委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巡察整改方案草案,根据巡察组反馈的四大方面问题细化分解出36项具体问题,制定98条针对性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分管领导,要求责任到人,扎实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局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局党委要求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工作“一岗双责”职责,认真抓好分管科室和部门的整改任务落实,对所属问题整改成效负责。三是加强整改工作督导推进。为确保按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局整改工作进行阶段性督导推进,由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牵头负责,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从3月27日至4月3日,以各分管领导所分管的部门为单元,集中召开了5次巡察整改工作督导推进会,会上各整改责任部门对整改工作开展具体情况进行汇报,分管领导进行点评指导,对疑难问题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拿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和措施,为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35项问题: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针对之前整改未完成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要求针对未完成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制定详细持续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彻底,不留死角。二是严格落实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对之前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和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合并整改,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求各责任单位和分管领导对所属问题认真研究,按照整改措施扎实开展相关整改工作,杜绝敷衍应付、边改边犯现象,严防整改过的问题再出现、再反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做到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持续整改,明确完成时限,集中力量加以解决,不能放任不管,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确保整改工作见实见效。

第36项问题:建章立制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建章立制,此次整改要求用制度规范管理,用规章细化举措,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各整改责任部门详细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据统计,此次整改共制定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定16项,有效实现用制度规范行为,强化管理。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力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用活用好规章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度,根据《三门峡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作为考核共性指标进行赋分评价,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了解各部门持续整改和制度执行的情况,不定期现场检查问效,督促落实,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执行到位,实现整改工作达到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的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98--2817136;邮政信箱“永兴街南段三门峡市司法局”;电子信箱smxsfjzzb@163.com。

                                                                                                                   

                                                                                     中共三门峡市司法局党委

                                                                                                                                                     2024年6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