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司法局拟推荐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对象公示
三门峡市司法局拟推荐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先进个人对象公示
根据省司法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通知》(司办通〔2023〕18号)要求,经研究确定,现将我市“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1个)
张华 河南恒翔律师事务所主任
上述拟推荐对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17日前,向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8--2817123
三门峡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