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确保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政府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南省政府令2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等相关规定,现就《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政办〔2012〕56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5〕79号)(见附件1、2)进行评估,并就决策事项及文件合法性、合理性、可执行性、实效性、存在问题与完善建议等广泛征求意见。
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3年7月28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以反馈表形式(见附件3)反馈。如通过邮件、信函方式,请注明“ (文件名称)后评估征求意见”字样。
通信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永兴南街105号三门峡市司法局
电 话:0398-2817128
电子邮箱:sfbfgk@163.com
附件:
3. (文件名称)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征询意见表
2.《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5〕79号)
1.《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政办〔2012〕56号)
三门峡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