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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司法局关于现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4 10:01 查阅次数:0 来源: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作者:

 

三门峡市司法局

关于现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现场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集中受理时间

2023年5月10日15:00-18:00,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二、受理地点

三门峡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永兴街中段司法局大门南侧)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员现场办理审核时,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如原件丢失的,必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打印版身份证明。

享受放宽政策且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 “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 “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以上所有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经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四、现场初审流程

1.将二代居民身份证、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交给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并等待核验、扫描;

2.检查申请材料信息无误后,签名;

3.领取受理单。

、注意事项

1.对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需要现场进行信息勘误的,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户籍迁移证明)原件。

2.享受放宽政策且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提交居民户口簿要求打印版,印章齐全(户口簿首页加盖户籍地公安机关印章、承办人印章,本人页加盖户籍地公安机关印章、承办人印章),字迹清晰印章清晰,户号、人号,报名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3.对于提交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件信息不符的,必须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信息勘误证明原件。

4.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交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档案馆学籍卡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在学信网上的纸质查询结果。

5.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类资格。证书类型升级人员在本次申请资格时除提交以上所需材料外,须将已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交回。

6.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应试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如有疑问,可现场咨询工作人员或拨0398-2817108电话咨询。

 

 

三门峡市司法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