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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110-0001-202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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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法制审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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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三门峡市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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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29 14:33

《三门峡市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2-29 14:33 查阅次数:0 来源:法制审核科 作者:

 

《三门峡市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是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保障有利于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增强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近年来,我市政策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重大项目洽谈、重要合同拟订等法律事务增长较快,需要法律顾问参与、审查的事项也随之快速增长。为强化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人才队伍和机构建设,不断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人才和机构服务重大决策智库“外脑”作用,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司法局经过深入调研,本着建立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和加强管理目的,特制定《三门峡市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的起草依据

《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起草。主要依据有:《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指导监督工作办法>的通知》(豫司文〔2023〕12号)、《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司文〔2023〕206号)等。

三、制定过程

根据我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管理等工作需要,吸收借鉴其他地市的有益经验,市司法局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证《办法》制定的科学性、可行性,1月中旬,市司法局就《办法》(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市律师协会和各律所意见,同时,于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2日,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因涉及律师行业特定权益,2月6日上午,组织召开《三门峡市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管理办法(草案)》研讨座谈会,邀请县级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机构、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全市律所和律师等代表共计20余人参会,对《办法》中入选律所的执业律师人数、成立年限,律师执业年限,法学专家、律师年龄限制等相关重点条款进行集中研讨。因涉及市场主体,同步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

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结合座谈会研讨成果,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后,报请司法局党委会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

《办法》共16条,主要明确了三门峡市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以下简称“人才库”)的入条件、聘任后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市司法局对人才库的管理等内容

1.《办法》明确了人才库的常管理机构。由市司法局负责人才库的遴选、考评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2.《办法》规定了人才库成员从律师、法学教授人员中选聘产生,以及入库应当具备的条件。

3.《办法》规定了人才库成员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及遵守的规定

4.《办法》规定调整出人才库的条件。

五、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三门峡市司法局法制审核科   

联系电话:0398--281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