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政策解读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司法局联合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三门峡市公安局、三门峡市律师协会制定《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就《规定》解读如下:
一、制定《规定》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规定》的背景
近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律师工作改革发展不断推进,律师队伍规模不断壮大,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律师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系到司法制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制定本《规定》。
(二)制定《规定》的依据
2015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司发〔2015〕14号)。
出台《规定》的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着力解决当前律师权利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制定《规定》过程
2018年1月份开始,我们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吸收借鉴其他地市的先进经验,反复修改完善,形成初稿。之后征求所涉单位意见,经多次修改,最终定稿。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全市各律师事务所的意见,共收到各单位修改意见、建议15条,其中采纳吸收8条,未予采纳的7条意见都进行了沟通反馈达成共识。
四、《规定》的重要举措
《规定》共有五章58条,对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其他诉讼业务中的执业权利作了具体规定。
五、文件时效
《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政策解读科室
律师工作科 联系电话:0398-2817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