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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110-0001-202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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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成文日期
标  题 《三门峡市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11-10 11:14

《三门峡市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10 11:14 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作者:

 

《三门峡市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

司法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材料

 

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三门峡市司法局联合三门峡银保监分局制定了《三门峡市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意见》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

近年来,在人伤保险理赔实践活动中,评定人身伤害导致残疾程度高度依赖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的伤残鉴定意见。虽然大多数司法鉴定机构和保险机构认真履责,积极作为,有力维护了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但涉保司法鉴定还存在不规范、不诚信等问题。为此,司法部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于2021年11月23日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涉保司法鉴定工作,强化行业监管,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三门峡市司法局联合三门峡银保监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三门峡市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同规范涉保司法鉴定执业活动。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依据

  本《实施意见》主要依据《司法部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1〕91号)和《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2022年工作方案》等文件。

(三)出台《实施意见》的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着眼于解决当前我市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细化落实措施,加强协同监管,坚决杜绝涉保司法鉴定中“司法黄牛”“暗箱操作”,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制定《实施意见》过程

20228月份以来,我们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反复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意见》初稿。《实施意见》初稿形成后,征求了有关县(市)司法局、司法鉴定人协会、市保险行业协会、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各保险机构单位的意见。随后,组织人员对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通过法制初审、合法性审核,最终定稿。定稿后的《实施意见》经由三门峡市司法局法制审核科通过合法性审核,报局党委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有关县(市)司法局、司法鉴定人协会、市保险行业协会、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各保险机构43个单位的意见,共收到纸质回复43条,其中反馈意见3条。经认真研究,其中2条反馈意见予以采纳;另外1条意见的前半部分作了修改,后半部分与前两条意见相同,予以采纳。

四、《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共有6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委托行为;二是规范涉保司法鉴定执业行为;三是规范保险机构参与涉保司法鉴定工作;四是妥善处理涉保司法鉴定争议;五是加强行业组织合作;六是加强监管联动沟通。

五、文件时效

《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政策解读人

  姓名:付嗣丽   联系电话:0398-2817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