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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印发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争创试点出经验

发布时间:2024-05-06 10:13 来源:宣传科 作者:

近日,中共三门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三门峡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指出,司法协理员是司法所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所工作辅助人员,承担着协助在编人员履行司法所各项职能、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等重要职责任务。司法协理员岗位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设置法治建设、法律服务、执法监督、刑事执行四类,根据岗位设置履行工作职责,可以实行“专人专岗”“专人专职”,也可以“一人多岗”“一人多职”,实现人员力量使用效能最大化。

《实施方案》要求,试点地区要完善司法协理员职业保障体系,可参照当地其他政法部门辅助人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标准和职业等级,建立司法协理员分级管理制度,规划明确的职业晋升路径,并提供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增强职业认同感和岗位吸引力,激发和调动司法协理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确保队伍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