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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24-04-11 17:21 来源:依法行政指导科 作者:

 

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本报讯 近日,市政府发布三门峡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报告显示,2023年,我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深化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推动“放管服效”改革,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8次,91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容缺受理”,17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告知承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年共受理各类群众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等17.92万件,办结率95.09%、满意率96.58%。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坚持包容审慎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印发《三门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三门峡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加强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监管,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11件、其他涉法文件35件,签订合同19件,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评查,认定规范性文件51件。制定发布《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三门峡成为全省首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单独管理、独立编号的省辖市。


  有效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明确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城乡建设与管理、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要专项规划等内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将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等列入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实现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有效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改革,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合法规范。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水利、广电、文化和旅游等领域的45项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全省专项整治推进情况通报中排名第一。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从源头上治理易发多发违法现象。


  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35件、政协委员提案203件。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高质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问题整改台账建立率和整改完成率均为100%。全面加强政府职能、职责权限、监督方式等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全部按要求做好解读。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方式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持续推进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行业专业领域调解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办理复议案件406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先后建成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98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302位法律顾问在全市所有村(社区)均已派驻。(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