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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表彰!我市人民调解工作2名个人、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8名人民调解员榜上有名

发布时间:2023-09-04 08:17 来源: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作者:

 

近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决定》,我市人民调解工作2名个人、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8名人民调解员榜上有名,荣获表彰!

先进个人

刘   倩 三门峡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 

张灵军 灵宝市函谷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优秀调委会

渑池县英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灵宝市焦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门峡市湖滨区涧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卢氏县官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裴倩楠 

义马市新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李西岳 

渑池县仰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王佳娜 

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史建军 

卢氏县横涧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乔新卢 

卢氏县杜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王建华 

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王晓辉 

三门峡市陕州区宫前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王江波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王镇大王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市司法局紧紧围绕纵深推进“三零”平安创建,常态化开展“六防六促”,组织开展“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平安河南”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用心用情用力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各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每月组织两次排查活动。对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矛盾纠纷多发季节,实行重点排查、重点跟踪监控、及时调处。上半年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6012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519件,坚持诉调对接,多调联动,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的由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