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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100辆新能源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基层司法所

发布时间:2020-05-18 11:39 查阅次数:3236 来源:宣传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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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三门峡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发放仪式举行,100辆速达新能源执法执勤用车交付使用,这是我市第二批新能源公务执法用车列装。省司法厅厅长申黎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安伟分别致辞,并共同授车。省司法厅副厅长鲁建学等出席仪式,副市长孙继伟主持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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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黎明表示,新能源公务用车列装是三门峡市委、市政府着眼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立足司法行政执法新需要,加强司法行政执法装备建设、提升司法行政执法能力和部门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对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关心关怀和对司法行政事业的全力支持。希望三门峡市司法局牢记市委、市政府重托,把关心厚爱作为工作动力,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希望速达公司继续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在产品质量提升、标准化建设、知识产权应用上持续发力,努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电动汽车高质量发展新标杆。省司法厅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三门峡工作,携手为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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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伟指出,三门峡市司法行政系统采购速达纯电动汽车作为执法执勤用车,既是省司法厅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品牌的认可和鼓励,也是市委、市政府助力转型升级、加大复工复产力度、提振消费信心的生动实践,充分展现了省、市两级全力支持速达公司发展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希望速达公司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汽车质量品质,提升驾乘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更多领域、更深层次的公务用车战略合作,在新能源汽车市场抢滩登陆,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希望各县(市、区)政府在充分发挥这批公务执法车功能,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当好速达车的宣传员、推广员、营销员,更好更快地推动速达品牌在三门峡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希望省司法厅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三门峡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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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配备100辆新能源执法执勤用车是由河南省司法厅和三门峡市本级财政出资1500万购买的执法车,将配发到全市司法局和78个司法所。近年来,市司法局党委未雨绸缪,盯紧2019年速达纯电动汽车下线量产的重要机遇,努力争取市委、市政府特殊政策支持,多次与企业对接、组织调研试驾、细化配备方案,定制量化生产。经过大量耐心细致的前期工作,100辆基层执法车投入使用。这一创新之举,强化了基层基础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在我市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在全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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