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三门峡市司法局 > 公告公示 > 文章详情

三门峡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清理各类证明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27 15:41 查阅次数:2592 来源:三门峡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三门峡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规范清理各类证明结果的公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和《司法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有个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8〕132号)精神,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效能革命”,结合《2019年三门峡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开展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在《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批取消调整市政府部门证明事项的决定》(三政办〔2017〕52号)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三政〔2018〕23号)全市保留10项证明事项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有关要求,此次共取消证明事项5项,保留5项,现予以公布。

今后,凡未纳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保留的证明事项,相关部门要规范证明名称和办理用途,形成统一的证明模板,并积极利用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推进实现网上自助办理;对取消的证明事项,各级、各部门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

 


附件1、2.docx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