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苏伟洪送达三政复决字〔2026〕10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关于向申请人苏伟洪送达三政复决字〔2026〕10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苏伟洪:
本机关于2026年8月10日受理你不服三门峡市邮政管理局作出的《三门峡市邮政管理局实名举报处理情况告知书》(三邮举告〔2026〕6号)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经审查,于2026年9月29日作出三政复决字〔2026〕10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驳回你的行政复议申请。
本机关向你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写明的通讯地址邮寄上述决定书,因收件人不在收件地址被退回,后多次拨打电话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三政复决字〔2026〕101号)。你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三门峡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永兴街三门峡市司法局)领取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联系电话:0398-2817156。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以自本公告期满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10日